有时,使得新行动可能或绝对必要的变化了的情景,是自然力量单独起作用的结果。例如,一次地震或洪水蹂躏了人的生存环境,就是这种情况。在这些变化冲击之下形成的行动意向,常常是所有人在所有时间共享的要求(和规避)的发泄途径,它也可以称为一种“生存意志”。人们寻求避难或者迁居到新的住所——或者他们组织起来采取各种各样的对策,例如构筑堤坝以抵御洪水或者保护环境不受工业污染。这些措施也(在实践论证的第二个前提这种意义上)改变了社会的制度化水平。
一种迥然不同的事件逻辑为如下情形的变化所体现,它主要是由人们的角色行动——例如,政府、公司、军队等的行动——所造成的。某个国家征服了另一个试图保卫其边界的国家的一个省,“如果我们不这样做,他们就可能侵略我们”,现在就成了一个实践三段论中给出理由的前提。在这个由征服者所造成的新情形中,相邻的国家即其政府认为,有必要与第三方势力缔结联盟以捍卫自己的独立。现在这两个联合起来的国家构成了对第一个国家的威胁,对其统治者而言,进一步的行动就是绝对必要的了,等等。每一个由一方实施的新行动,都会“引发”另一方的一个“潜在”实践论证的结论——这个论证的“潜在性”在于下述事实:目标结构,包括角色占据者的义务和那些将其期望寄托在角色占据者身上的人的要求(“希望和恐惧”),都是固定不变的;并且,从过去的经验或断定它们的传统标准来看,情景要求似乎也是单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