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庆光)
30.“上限效果”指什么?如何评价这个假说?
“上限效果”假说是艾蒂玛和克莱因于1977年提出的。这个假说的观点是:个人对特定知识的追求并不是无止境的,达到某一“上限”(饱和点)后,知识量的增加就会减速乃至停止下来。社会经济地位高者获得知识的速度快,其“上限”到来的也就早。那些经济地位低者虽然知识增加的速度慢,但随着时间推移最终能够在“上限”上赶上前者。这个假说意味着,大众传播的信息传达活动的结果不是带来社会“知沟”的扩大,而是它的缩小。艾蒂玛等人为“上限效果”假说提出了三条论据:
第一,信息源的性质决定“上限”。大众传播传达的不是“高、精、尖”的知识,而是某一范围、某种程度的“一般”知识,无论社会经济地位高者还是低者,都不可能从大众传播中得到超出这个程度或范围的知识。
第二,受众本身具有的“上限”。受众中的“先驱部分”(即社会经济地位高者)在感觉到自己的某种知识已经充足的时候,就会自动减慢或停止对这种知识的追求。
第三,现有知识已经达到“上限”。即如果受众个人的知识程度已经高于大众传播的内容,他们便不会再通过大众传播去寻求知识。